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9月2日讯】为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在公益诉讼方面的协作和配合,8月30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应邀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生态环境”为题,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干部职工作了一堂宣讲课。
宣讲中,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毛艳芬以检察机关督促保护饮用水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延伸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由浅入深,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和职能,分析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民检察院和环境保护部门如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改善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屏障。同时,通过讲述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的真实案例,给与会人员以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大家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识。
接下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沟通协作,畅通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密切检察履职与行政履职衔接配合,用“检察蓝”护航“生态绿”,更好保护永兴“碧水丹霞”的特色生态环境。
责编:何文静 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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